保卫处践行群众路线 出台“安保之星”评选办法
为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学校安保质量,建设平安校园,同时树立先进事迹和典型,构建激励机制,提升校卫队的整体形象,给全校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与学习环境,经保卫处处务会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每月评选一名表现突出的校卫队员,授予“安保之星”称号。
在第四周的校卫队例会上,通过了《保卫处安保之星评选办法》,办法规定,“安保之星”每月评选一次,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队员都可参选。评选条件是:1、严格遵守学校、保卫处及校卫队各项管理规定。2、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3、在艰难险重任务面前毫不退缩,积极主动,起带头表率作用。4、挡获犯罪嫌疑人。5、避免了集体与个人重大财产损失。6、挽救他人生命或避免身体受到伤害。7、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保卫处现已评选出第一位“安保之星”——王成虎同志。在颁奖仪式上,保卫处处长余德刚亲手将荣誉证书和奖金颁发给王成虎同志。王成虎同志说道,今后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踏实肯干、积极主动,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撰稿人:杨耀;审核人:余德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