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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30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乐师院委党校发[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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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等问题的认识,能初步运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深入了解党员的义务和入党条件,清楚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员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结合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实践能力培养,通过实践教学,激发学员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之情,向往并投身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培训学习内容

     (一)理论教学培训主要内容:

     依据基准培训内容,进行五场专题辅导:

1、以经典红色歌曲为载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奋斗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

2、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实践;

3、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纲领和指导思想;

      4、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

      5、入党的条件、程序和手续,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围绕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投身社会实践,考察学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现实表现。

    (三)使用教材:《新编入党培训教材》

    (四)参考资料:

      1、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党的十八大报告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规范  

5、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

6、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7、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 

8、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 

三、培训形式和要求

1、各分党校按照每班100人左右分班,按“五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分党校按照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求制定分党校培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党校,以便组织检查。

2、培训中要认真进行考勤,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社会实践缺席1次(含1次)以上,病、事假两次以上(含两次),考试、考核中任何一项不及格的学员,须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不予结业。培训期间,还应注重考察学员的现实表现,党校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也需合格才能予以结业。各分党校可评选表彰10%左右的优秀学员。

3、参训学员要树立党校学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参加每一次辅导报告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认真阅读指定的学习内容,积极参加小组的学习讨论,讨论中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谈出自己的真切感受。

每个学员在学习期间至少应撰写两篇心得体会,学习结束后装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

4、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要按时上报学员学习、考核情况,优秀学员名单和党校培训情况小结。

5、各总支要认真做好对分党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每次集中授课时,各分党校负责学生党建(党校)的辅导员老师要到场组织考勤和听课。

6、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坚持唱红歌、参加升国旗仪式、看红色电影、参加实践活动等加强学员党性修养。

7、培训考核不合格学员不予结业。

8、教职工学员,由学校党校统一指定参加到分党校中培训。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929日前将本学院分党校培训计划交学校党校,并把教材领回;1110日前结束理论培训,121日前结束实践培训。

 

附件: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3925

 

 

 

 

 

 

 

 

 

 

 

 

 

 

 

 

 

附件

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

 

    一、实践教学要求和安排

    总体要求:

    (一)实践教学由各分党校组织实施,各分党校应按党校实践教学总体要求制定实践教学安排,实践教学安排应包括:实践教学活动分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组织者);主题实践活动设计等。

    (二)实践教学分组。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年级特点,将参加党校培训的学生进行分组,每组以20人左右为宜。各小组除有小组长外,还应有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辅导员或高年级的学生党员)。

    (三)各实践教学小组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和实际,设计一个本小组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推荐1-2个院级优秀方案报组织部。

    (四)本期党校实践教学内容分值为100分。学员在实践教学必须获得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结业。

    具体安排:

    (一)集中实践教学

    1、每个专题辅导报告结束后,以分党校为单位,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主持,分小组组织讨论。讨论时间不少于两学时。讨论完毕形成书面记录上报。

讨论可参考以下选题:

    1)如何理解共产主义在中国胜利的必然性?

    2)如何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学习工作中去?

    3)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应当如何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4)如何理解中国发展模式的优越性?

    5)如何理解党在防腐败问题上的方针、决心和能力?

    6)如何理解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在大学生党员中问题的难点是民主还是集中?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8)如何看待党的事业与个人职业发展的关系?

9)围绕“中国梦”主题,谈谈自己的梦想如何和祖国的梦想相结合?

10)谈谈在学生中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学生参与讨论的情况要进行记分,最后计入党校学习总成绩。

    2、组织观看电影《张思德》、《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展播》和《建党伟业》等优秀影片;教唱红歌:必唱歌曲:《国际歌》、《国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春天的故事》、《走进新时代》、《江山》、《国家》、《我和我的祖国》;选唱歌曲《茉莉花》、《保卫黄河》、《游击队歌》、《太阳出来喜洋洋》、《中国人》。

    3、各分党校根据情况组织优秀党员校友事迹报告会或高年级优秀党员交流会。

    (二)个体实践教学活动:

    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纳入个体实践活动内容。

    1、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因严重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实践教学环节为0分;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2、寝室卫生不清洁,一次扣10分;上课迟到、早退、使用手机等,一次扣10分;

    3、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受到学校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加分可加到实践教学满分为止)

 

 

28期党校培训授课教师安排

 

单位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

授课人数

红歌

第一专题

第二专题

第三专题

第四专题

文新学院

王菊

邹大勇

邹大勇

邹大勇

周琴

150

政治学院

法管学院

刘羚驹

罗颂平

罗颂平

罗颂平

宋军

40

90

外国语学院

吴洋

邹大勇

邹大勇

邹大勇

刘馨

142

数信学院

王菊

杨霞

杨霞

杨霞

徐丽姗

160

物电学院

李治明

向勇

向勇

向勇

胡平建

110

化学学院

生科学院

白海燕

罗颂平

罗颂平

罗颂平

徐秀云

85

80

旅经学院

刘羚驹

罗立顺

罗立顺

罗立顺

左莉

100

计科学院

孟燕

李涛

李涛

李涛

宋佳

80

美术学院

孟燕

罗谊恒

罗谊恒

罗谊恒

刘子金

130

体育学院

李治明

杨霞

杨霞

杨霞

熊文

100

音乐学院

白海燕

罗立顺

罗立顺

罗立顺

徐秀云

100

教科学院

陈练

向勇

向勇

向勇

熊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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