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靓丽的外表,有的是阳光般的笑容,让每个见过她的人心里暖暖的;她没有破获惊天大案的“丰功伟绩”,有的只是处理矛盾纠纷的琐碎点滴,让各种家长里短、事故纷争、恩怨情仇通通化作了“绕指柔”。她有一个亲切的昵称——大妈民警,“法律难处理,公安推不掉,百姓又需要”的民间纠纷在她手中总能圆满化解。她叫陈静,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新城派出所的女民警。2015年1月,她荣登“中国好人榜”。
“只有花开的季节,才能映衬您的美丽;只有高空的明月,才能喻为您的温柔;……那路边的野花,也为您展露美丽的笑容。看到这些优美惬意的文字,我想任何人看到后都会认为,这是一位清丽优雅女子的现实写真。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以上诗句赞美的,居然是一位大妈的“标准像”。那么,大妈民警收到如此多的溢美之词,她究竟美在哪?
“大妈民警”之美,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在基层从事调解工作8年,处理各类纠纷10700余起,调解满意率99.8%,被群众誉为群众贴心“万金油”。陈静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获得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江苏省公安厅“说理执法能手”等多项荣誉。这些“沉甸甸”的数据,其实就是前文诗句中描绘的“美丽”与“温柔”的现实结晶。
事实上,数据所能刻画的只是一幅标准像,“大妈民警”的美更在数据之外。2006年,陈静的丈夫因患恶性淋巴瘤去世,而她自己患脑垂体瘤10多年,一直靠药物和化疗维持生命。然而不管自己有多苦,每当遇到民事纠纷,她的脸上总是流淌着自然的微笑。甚至,用揭自己伤疤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的心理雾霾。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做一名默默地“燃灯者”。显然这才是“大妈民警”“美丽”与“温柔”的点睛之笔。
当今时代,价值取向多元,社会矛盾纷飞复杂,“法律难处理,公安推不掉,百姓又需要”的民间纠纷,会越来越多。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早已成为一道现实考题,困扰着各级部门。而如何答好这道题,无疑“大妈民警”给出了答案——做一名甘愿牺牲、自愿奉献的燃灯者,用自己的苦换来群众的甜。我想,这既是大妈民警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