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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入党须知(8)——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摘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6

乐山师范学院入党须知(8)——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摘要)

(乐师院委发[2006]9号)

 

公示对象  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写书面转正申请,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时间  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由党支部负责对公示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  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班级或部门,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是否政审、学习情况、受奖惩情况。

预备期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班级或部门、学习情况、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预备党员期间受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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