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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培训材料(3)——确立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1

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培训材料(3)——确立拟发展对象 

确立拟发展对象,是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最重要、最严谨、最关键的阶段。

1、按照党校下发的各党总支本年度发展计划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培养的成熟程度,按照本总支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校下发的各单位本年度发展计划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需注意的问题:

确立拟发展对象的条件是:除了应具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2)必须参加过学院党校学习培训且成绩合格者;

3)学习成绩优良,当年无“挂科”(只要第一次考试未通过,无论补考是否通过,都视为挂科);

4)学习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要达到年级前20%

5)党内外民主测评赞成率,原则上不能低于80%

2、对拟发展对象综合审查。对确定的拟发展对象,要进行对父母的函调,要经过所在二级学院的党总支进行审查,然后形成书面表格(拟发展对象情况审批表),由相关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确认,连同拟发展对象档案材料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经过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召开支部和总支会议。

3、拟发展对象初审材料,主要包括:

①入党申请书(1份)

②思想汇报(三个月至少1份)

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薄

④团组织推优表

⑤党校学员合格证书

⑥征求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⑦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⑧函调政审材料

4、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5、组织员到各基层单位了解情况,抽查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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