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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3

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的“三争”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委组〔2017〕13号)精神,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争”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特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

1.学习型党组织:15个,其中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评选5个,在党支部中评选10个。

2.学习型领导班子:6个。

3.学习型党员:教职工学习型党员30名,学生学习型党员20名。

(二)评选范围

学习型党组织在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中评选(其中,要求党支部建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习型领导班子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中评选,学习型党员在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学习型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学习主题突出

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完成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任务,完成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任务,完成有关推动学校综合改革转型发展、实现学校“争创省属一流大学”奋斗目标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任务。

2学习形式多样

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法,促进学用结合。做到集体学与自学结合,理论研讨与调研促学结合,传统方式与新媒体手段结合,书本学习与实践学习结合。

3学习覆盖面广

学习活动既要覆盖到全体党员,也要带动其他同志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

4学习效果显著

通过学习,促进全员思想理论素质有所提高,结合本单位实际,理清科学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凝聚发展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评选条件

1学习目标明确

领导班子把提高竞争力作为最高目标,促进学习、工作和管理有机融合,学以致用,相互促进,实现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

2学习计划

结合二级单位和领导班子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把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对学习任务、学习内容、时间安排等制定详细的规划。

3学有条件

充分利用一切学习工具和环境学习。在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中,多方收集各种资料,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学习渠道,保障学习条件。

4学习成效突出

用学习的理念和成果去处理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班子每个成员的自觉意识和团体协作的能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促进班子的长期发展,推动二级单位工作取得实效。

(三)学习型党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认真制定个人计划和目标,坚持勤奋学习、刻苦学习,认真学习原著选编和辅导读本,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目。

2学风良好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3提升素质

通过学习,思想素养有较大提高,自觉坚持理想信念,重大原则问题能明辨是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4成效突出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学习型学生党员评选还要求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名额分配

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自荐申报

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要对照评选条件撰写1000字左右的主要先进事迹材料,相关申报表、汇总表请详见附件,并于12月1日前将推荐结果及相关表格纸质稿报送党委组织部陈俊文老师处,电子稿提交至数据提交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文件夹。

(三)初评

12月中旬,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党代表代表、教代会执委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情况,初步评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

(四)党委常委会审定初评结果

12月下旬,将评审小组初评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五)公示

12月下旬,将校党委常委会决定的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六)表彰奖励与宣传

2018年初发文表彰评选出的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并在校内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评选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表彰工作,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严格程序,坚持原则,集体审定,保证质量,真正把在“三争”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学校“争创省属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附件:1. 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推荐名额

          2.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表

          3. 学习型领导班子申报表

4. 教职工学习型党员申报表

5. 学生学习型党员申报表

6. 申报汇总表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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