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总结验收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川组发〔2013〕1号)、《关于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委组〔2017〕12号)精神,现将“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定为“一般”等次的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制定的工作方案总结存在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整改,制定的工作措施是否都得到了有效落实,支部建设管理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11月3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党总支。
2.定为“软弱涣散”等次的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制定的整改方案总结支部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整改,软弱涣散的状况是否得到了有效改善,党支部建设还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11月3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党总支。
3.各党总支要结合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12月8日前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评定为“一般”和“软弱涣散”等次的党支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意见。
4.12月15日前各党总支对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转化情况进行评估反馈。
5.12月22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三分类三升级”工作做好综合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支部分类定级、建立管理台帐情况、巩固先进、推动一般和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等,为下一轮“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总结验收工作,推进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结材料电子稿于12月22日前提交至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分类定级总结”文件夹。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