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践诺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实施办法》《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评诺制度的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度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践诺评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践诺评议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
1.评议对象
按照文件规定,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是指党员评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评议内容
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绩六个方面。
3.评议程序
(1)征求意见。12月15日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述职测评。12月25日前,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党代表)大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党代表)作报告。报告后,全体党员(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班子进行测评。党委组织部派人指导、监督和组织测评,测评材料需报党委组织部。
(3)公布评议结果。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践诺评议工作
1.评议内容
教职工党员重点分析和评价其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是否深刻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是否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是否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否自觉遵守教学科研纪律、是否发挥师德师风模范作用、是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兑现承诺事项情况。
学生党员要重点分析和评价其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服务意识、是否严格遵守党纪校规、是否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是否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促进学校学风、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兑现承诺事项情况。
2.评议范围
(1)每位党员都要进行党性分析。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党支部对每位党员都要进行践诺评议,并评定等次。
(2)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的,应由其本人寄回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3)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但不做组织鉴定。
3.评议程序
(1)组织学习动员(12月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引导党支部做好深入学习和广泛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党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提高党员认识。
(2)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党员,并做好谈心谈话。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和践诺情况总结(12月3日前)。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和党员的先进性要求,结合承诺事项和践诺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围绕分析和评议内容,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和践诺总结,党性分析包括三个部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党性分析内容和践诺总结包含在《民主评议党员表》(附件1)中“自我鉴定”栏中。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5日前)。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对个人践诺情况进行汇报。党员之间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党支部要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
(5)提出评议意见(12月8日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评议情况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平时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对每一位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填写在《民主评议党员表》“支部大会意见栏”中。党支部将党员践诺评议结果报党总支。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6)制定整改措施(12月10日前)。党支部要指导每位党员依据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中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制定个人的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
(7)通报评议情况(12月12日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后15天内,党支部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情况。
(8)形成专题报告(12月15日前)。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根据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践诺评议的相关情况撰写专题总结报告,由所属党总支审核后与《民主评议党员表》、《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2017年党员践诺评议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稿提交至党委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相应文件夹。
5.评议结果
党员践诺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比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般掌握在10%左右,评议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的比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般掌握在10%左右。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不合格党员处置暂行办法》(乐师院委〔2016〕48号)规定及时处置,并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处置意见报党委审查。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表
2.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3.2017年党员践诺评议汇总表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